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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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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共有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铅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10.161.251.36:8011/ysxscjdglj/gknb/202301/a9c30f42e07d4bea8b7a1f4580abb95f.shtml)查询。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信州东路21号,电话:0793-5332296,邮编:3345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发展和市场监管为主线,立足职能,狠抓落实,担当作为,切实履行信息报送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范围标准,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通道,切实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搭建服务群众的桥梁,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按照《条例》要求,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公开,通过集约化信息平台及“铅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2年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116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631条,涉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开、财务资金等,其中概况信息6条,政策法规256条,工作动态信息265条,食品安全信息86条,人事信息6条,财政信息10条,公开年报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起诉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先审后发”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发布前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铅山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政府信息落实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保密制度,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体系中同考核、同评估,按照国家、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最新要求,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力度,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对政务公开考评指标的理解,促进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谨认知,不断提升自身整体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

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1

3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人民满意度不断攀升,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标准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后宣传力度不够。

我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三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不断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感知度、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2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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