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共有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铅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10.161.251.36:8011/ysxscjdglj/gknb/202301/a9c30f42e07d4bea8b7a1f4580abb95f.shtml)查询。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信州东路21号,电话:0793-5332296,邮编:3345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发展和市场监管为主线,立足职能,狠抓落实,担当作为,切实履行信息报送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范围标准,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通道,切实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搭建服务群众的桥梁,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按照《条例》要求,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公开,通过集约化信息平台及“铅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3年在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97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456条,涉及概况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提案建议办理、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起诉。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先审后发”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发布前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铅山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政府信息。落实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保密制度,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五)监督保障。本局在去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一是持续保障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二是确保相关股室落实1名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职责。三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局年度目标考核,有力促进工作落实。四是积极参加县政府、市局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共计30余人参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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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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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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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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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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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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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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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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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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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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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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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1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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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1 |
0 |
0 |
1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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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 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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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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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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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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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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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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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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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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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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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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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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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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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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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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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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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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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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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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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 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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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1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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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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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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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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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人民满意度不断攀升,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加强对“互联网+”、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门户网站、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热点信息,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用多种渠道传播政策,使解读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激发主体活力取得新成效。持续创优一流营商环境。壮大市场主体,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照含证”“一照通办”“容缺受理”等服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实现多渠道、多路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免费公共代办服务窗口、自助服务机,为企业提供全程办理。逐步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智能审批”。推进“个转企、小升规”,简化“个转企”商事登记服务流程,即收即办。实行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制作、惠企政策大礼包送上门服务等举措,赠送印章等3000套,减免费用达90万元。办理简易注销市场主体732户,为企业节约登报成本68万余元。截至11月23日,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7079户,新增市场主体6555户,同比增长37.91%,其中企业3282户,同比增长36.86%,个体工商户3245户,同比增长39.15%,农民专业合作社28户,同比增长21.74%。
2.质量强县建设展现新担当。强化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标准引领显著成效。赣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评第七届上饶质量奖,7家企业获得第一届铅山县质量奖,进行第二届铅山县质量奖评选。5家企业申报的5个江西名牌产品入选2023年江西名牌产品称号;2家公司产品获颁“江西绿色生态”证书,修订2个省地方标准,铅山河红茶2个省地方标准发布实施。立项申报“连四纸”省地方标准,1家公司参与起草行业标准1个,1家公司与中国林科院合作制定《油茶皂素质量要求》国家标准。有效证书118张,铅山县质量强县工作考核排在全市第一方阵,我县在全市质量和知识产权发展大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2023年7月7日,上饶市质量奖工作培训暨调研座谈会在铅山县召开。
3.培育创新动能实现新成果。加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力度。截至2023年10月,我县新增专利授权量195件,其中发明专利18件,实用新型专利95件,外观设计专利82件。我县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8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4件,较上年的0.83增长50%,高价值发明专利量7件,较上年5件增长40%。帮助6家企业专利质押融资4690万元,较上年的2900万增长61.72%。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2023年我县江西金丰药业有限公司入选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至目前,我县拥有2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企业提供全方位指导,扶持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推进全县专利增量提质。
截至2023年三季度,我县商标申请量1142件,注册量549件,全县现有有效商标8759件,较2022年年底的8477件增长282件。举办知识产权知识竞赛,7098人参与,答题2.2万余人次,活动氛围浓厚,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共办理23件知识产权案件。
4.压实安全责任展现新作为。严把食品安全关,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抓好治理,保障消费终端食品安全。实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B级21户、C级210户、D级2947户食品企业主体包保干部,做到县、乡、村全覆盖。实行“以奖代补”做好餐饮店、食杂店、小作坊整规提升,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300余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食品抽检检测781批次、快检7492批次,对生产经营41次不合格样品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你点我检”进校园、“你送我检”进社区等活动,食品安全专题培训400多人次。严把药械保妆安全关,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检查,检查医疗机构115家次,抽检药品21批次,全部合格。加强处方药品管理,防止处方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对62家零售药店处方药管理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84家药店入驻江西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入驻率已达到99%,执业药师占比达88%。抽检药品90个批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86家次,严格依法办案,移送1起涉嫌危害药品安全线索给公安部门。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对县内两家药品网络销售平台开展了行政指导及警示约谈,对网络销售药品的20家零售药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检查,检查美容机构12家,专卖店17家,查扣涉嫌违法违规化妆品数量42件,责令整改化妆品经营单位8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严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制订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水泥、农资产品、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等各类涉及人身财产安全重要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和权威性,对生产、流通领域的26种产品进行抽检,抽检124批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关,抓住重点,以园区重点企业及商场、超市、医院、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安全监察。查改同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抓好隐患整改清零工作。截至11月,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0余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600余台件,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230余项,下达监察指令书142份,已整改完成210余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将继续加强督促,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通过项目服务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安全监察到位、监管模式创新到位等措施,确保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5.维护公平秩序加大新力度。企业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一集中检查实施清单数716项,重点监管事项5项,制定双随机检查计划824个,其中部门联合检查计划344个,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87.62%,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率100%。企业年报数11852户,年报率95.53%,全市排名第九;个体工商户年报数13184户,年报率70.88%,全市排名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数623户,年报率89.26%,全市排名第一。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1532户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7976户次。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集中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医疗、教育收费、殡仪服务、转供电环节收费、药品和医疗用品等领域价格监督工作。截至10月共查处结案各类违法违规案件77件,罚没金额544.1万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在网上检查63次,实地检查网店21个。开展农资抽检10批次,合格9批次。推荐“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省级2户,市级10户。进一步规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效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向消费者发放10多类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解答咨询50余次,受理投诉861件,举报30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743万元。
6.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行新举措。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为激励餐饮店、食杂店、食品小作坊(以下简称“二店一坊”)业主加大软硬件改造升级力度,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规范管理水平,率先在创建国家卫生县范围内实施“以奖代补”推进餐饮店、食杂店、食品小作坊整规提升工程。奖补经费由县级财政补助、实施。具体奖补标准为0.06万元至1.5万元不等。提升工程对照创卫、创文、创食安县标准,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引导激励“二店一坊”业主加大投入,改造升级食品生产经营条件,改善影响食品安全和消费舒适度的脏乱差环境,全面提升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目前已进行验收奖补阶段。
7.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3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