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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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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政务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结合市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保障舆情工作开展,成立县市管局政务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局负责人及各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挂靠县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与宣传部门及媒体的协调联系,收集、跟踪政务舆情,及时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各科室负责提供情况材料并进行核实、分析。

二、重要政务舆情的界定标准

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政务舆情,根据其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分为一般舆情和重要舆情。重要政务舆情主要指:一是中央媒体或中央驻疆媒体报道的敏感政务事件;二是自治区、省、市、县电视或网络媒体报道引起较大反响的敏感政务事件;三是纸质媒体头版或其它版面刊发的敏感政务事件;四是领导信箱集中反映的热点事件等。  

三、工作原则   

(一)快速及时原则。对重要政务舆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持续跟踪。且在当天采取处置措施并积极应对,迅速掌握话语主导权,及时消除政务舆情的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

(二)实事求是原则。在处理重要政务舆情时,应及时将事件的客观真相公布于众,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误会、不满和质疑。

(三)统一发布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要做到统一口径,权威发布、讲事实,避免多个出口、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不良后果。

(四)各司其职原则。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由政务信息分管领导负责,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分管领导根据主要领导指示,进行工作分工指导和组织涉事股室和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政务事件,同时启动信息报送、口径拟定、信息发布等措施,确保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进行。如政务舆情涉及多位领导分管工作,由主要领导委托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处置。政务公开办负责各股室和单位重要政务舆情的协调处理和定期通报工作。  

四、舆情处置机制   

(一)发现机制。一是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天收集、整理、汇总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的重要政务舆情,以简报、微信或短信的方式报送分管政务舆情的领导及涉事股室和单位。普通政务舆情一周一报告,重要政务舆情即时呈报相关领导。二是外部转来政务舆情,要及时转分管领导及涉事股室和单位,分管领导及涉事股室和单位要第一时间调查处理,掌握事件发展态势,第一时间发声。

(二)研判机制。各股室和单位要增强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及时掌握重要政务舆情,科学研判舆情发展态势,及时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统筹涉事股室和单位及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积极沟通协调,做好媒体采访的服务工作和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化解舆情引起的矛盾,从源头上遏制不良事态发展。

(三)处置机制。政务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股室和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在接到重要政务舆情报告后,须第一时间上报政务舆情处置分管领导,政务舆情处置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和单位作出应对处置,并于当天进行回应。相关涉事股室和单位接到舆情后要立即对舆情反映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事实真相、处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报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由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综合报主要领导同意,再由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统一发布,同时,以简报方式上报县委、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要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态势,积极与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与重要新闻媒体协调,充分利用新闻通气会、访谈、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掌握重要政务舆情处置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四)反馈机制。相关涉事股室和单位要将重要政务舆情的处置情况于当日报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和分管领导,负责重要政务舆情处置的分管领导要将处置情况于当天向主要领导汇报。  

(五)上报机制。对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由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形成报告报请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于当日上报。

(六)问责机制。在处置政务舆情过程中,对因知情不报、虚报瞒报、拖延推诿、处置不力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股室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要对其进行约谈和问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重要政务舆情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每日必看报、看网、看新闻,实时掌握政务舆情动态,发现重要政务舆情及时上报。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新闻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沟通,及时了解舆情导向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舆情回应的科学方法。同时,各股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舆情信息员及时加入办公室机关微信群,并实时关注,便于沟通协调。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股室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加强对政务舆情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做好舆情发布、监测分析、舆情引导工作,构建政务舆情处置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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