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将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铅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铅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大坳水库是上饶市中心城区百万居民的饮用水源,为了保护好大坳水库“一湖净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保护好大坳水库饮用水源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扎实推进大坳水库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坚决保障上饶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安全,让广大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优质水。确保大坳水库水质长期稳定优质,尽早实现全年 I 类水。
二、重点任务
(一)抓紧完成第一轮水环境整治提升扫尾工作
1.抓紧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及终端建设并尽快投入运营。污水收集主管网设计工程量 32000 米,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工程量38座。该项目 2018 年底立项,2019 年 5 月份动工,合同完工日期 2021 年 7 月 15 日。目前,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及终端建设均已接近尾声,终端项目机电安装、园林设施等工程正在扫尾施工。抓紧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及终端项目扫尾工程、尽快投入运营,是当务之急。(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县住建局)
2.全面禁止库区非法捕鱼。2018 年 3 月 27 日,市政府召开了禁止库区非法捕鱼部署会,大坳水库管理局实施了日常不间断的联合巡库执法及联合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库区非法竹排已全面清理完成,库面偷捕偷钓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依法打击偷捕偷钓等违法行为丝毫不能松懈,必须持之以恒、一抓到底。(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铅山生态环境局)
(二)围绕“治水重在治岸,治岸关键治人”的工作思路,把保护工作关键点放在库区移民搬迁上
3.实施库区移民搬迁。大坳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域内居民要限期全部搬出,其中,二级保护区范围现有的英将乡西坑源42户居民,计划在 2023 年底之前完成搬迁工作,今年底制定出搬迁实施方案。(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县扶贫移民办)
4.严控水库周边建房。水库库岸 800m 范围内建筑物只减不增,不得新建房屋。一、二级保护区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区沿岸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在英将乡政府所在地集镇范围,结合美丽集镇建设,规划合适地块集中落户。(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5.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大坳水库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筑一律拆除或没收。严厉打击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坚决查处外来人口假冒本地居民在保护区范围内建房行为。(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三)针对入库河水总磷超标问题,把保护工作着力点放在全面治理汇水区域污染源上
6.切实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全面推广有机种植。英将乡 3000 亩稻田要全面推广有机稻种植,稻田要全部播种红花草、为明年留好有机肥,明年开始,要全面推广有机稻种植,100%禁止使用农药、化肥;要依托大坳库区生态优势,引进品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乡政府、农民合作,推进有机稻、有机蔬菜种植规模化、产业化,县相关部门要给予技术、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移民办)
7.生活污水要全面处理、达标排放。英将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要确保工程无纰漏投运。要从严规范、管控英将乡乡村旅游,特别是餐饮、住宿要划区、限量经营,集中处理污染排放,不得“星星点灯、处处冒烟”。要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东阳模式”,汇水区域范围内村庄今年底要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县住建局,铅山生态环境局,县市管局)
8.全面根除工业企业污染。大坳水库汇水区域范围内禁止新增开山采矿点,坚决取缔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现有合法合规达标采矿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审批,引导提前退出。排水、排气企业要限期全部退出。(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铅山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9.加大水源涵养修复力度。英将河的入库河口,要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生态湿地,达到既美化周边环境、又实现河水入库前再净化的目的,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全面禁止采伐大坳水库汇水区域的公益林、生态林,通过有效补偿方式征收或租用商品林,同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避免森林火灾。(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
(四)响应库区百姓生活、乡村经济发展需求,努力探索库区生态发展新路
10.坚持集聚发展。加快英将乡美丽集镇建设,实施库区居民“快搬聚居生态富民”工程,稳妥有序推进库区村民异地搬迁、撤并村庄,实现库区“生态、生活、生产”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移民办)
11.坚持生态发展。抓紧制定大坳水库汇水区域产业发展的负面清单,大力支持英将乡发展有机农业、绿色加工业、生态旅游业。发展生态旅游,必须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区域,并且坚持双控,即:对游客,限数量、实名制、全过程跟踪;对旅游设施,限区域、轻度开发、无污染排放。(责任单位:铅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信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铅山县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 波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成 员:胡 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洪伟鹏 英将乡党委书记
黄建平 铅山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新红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占志华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红松 县扶贫移民办党支部书记、主任
宋庆敏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陈文峰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向明 县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建国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金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孝青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林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12.对英将乡实施年度专项考核。县政府有效组织英将乡和县直相关单位,大力推进大坳水库第二轮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从 2020 年开始,对英将乡党委、政府履行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职责情况特别是实施第二轮水环境整治提升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英将乡领导班子年度政绩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二)加强资金保障
13.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县财政要加大统筹资金力度,支持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重点用于现有污染源退出的生态补偿,保障库区居民基本生活和退出经济体的合法利益。争取长年设立上饶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长年列入县级预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4.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县财政局要会同县直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资金,支持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县、乡两级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环境生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铅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执法保障
15.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铅山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 8 个成员单位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并将联合执法范围由目前的库区水面拓展到汇水区域,县财政局要保障好相应的综合执法工作经费。要抓紧在英将乡设立公安派出所,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铅山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
17.实行库区环保网格化管理。由英将乡政府按照《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铅办发〔2018〕36号)要求,在库区英将乡辖区范围内,全面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责任。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强化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力度,扎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责任单位:英将乡党委、政府,铅山生态环境局)
附 件
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责任分工
(征求意见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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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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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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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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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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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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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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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督促英将乡对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有污染的排水、排气企业要限期全部退出,低端竹加工业要加快转型升级,引进没有水气污染、有规模、有深度加工、有科技含量的大型竹制品加工企业。②督促英将乡在生态旅游发展上实行“双控”,即:对游客,限数量、实名制、全过程跟踪;对旅游设施,限区域、轻度开发、无污染排放。指导英将乡所有村庄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东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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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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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督促英将乡全面实行环保网络化管理,扎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②积极争取上级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资金,支持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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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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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联合执法力度,尤其是对日常巡库发现的库面偷钓违法行为,须及时依据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予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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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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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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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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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导支持英将乡全面推广有机稻、有机蔬菜种植和发展绿色加工业,并给予技术、政策和资金支持。②督促英将乡禁止村民使用农药、化肥。③支持英将乡美丽集镇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库区村民异地搬迁、撤并村庄,实现库区“生态、生活、生产”融合发展。④督促英将乡在生态旅游发展上实行“双控”,即:对游客,限数量、实名制、全过程跟踪;对旅游设施,限区域、轻度开发、无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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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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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联合执法力度,尤其是对日常巡库发现的库面偷捕违法行为,及时依据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予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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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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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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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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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禁止在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新增开山采矿点,对现有合法合规达标采矿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审批,引导提前退出。②支持英将乡美丽集镇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库区村民异地搬迁、撤并村庄,实现库区“生态、生活、生产”融合发展。③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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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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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联合执法力度,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须及时依据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予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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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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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库区周边1:1000地形图,用于库岸800m范围内的建筑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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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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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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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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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导英将乡美丽集镇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库区村民异地搬迁、撤并村庄,实现库区“生态、生活、生产”融合发展。②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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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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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加大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联合执法力度,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须及时依据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予以立案处罚。②督促严厉打击汇水区域内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本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一律拆除或没收,坚决查处外来人口假冒本地居民在本保护范围内建房行为。③严控所辖区域水库周边建房,水库库岸 800m 范围内建筑物只减不增,不得新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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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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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对英将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及终端进行验收,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纰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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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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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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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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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负责库区周边可视山林范围和库中岛屿彩色森林规划、建设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逐年实施,三年内完成现阶段规划的彩色森林建设。②指导英将乡在英将河的入库河口,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生态湿地,实现河水入库前再净化。③支持英将乡绿色加工业、生态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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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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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加大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联合执法力度,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须及时依据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予以立案处罚。②督促英将乡全面禁止采伐大坳水库汇水区域的公益林、生态林,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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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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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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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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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支持英将乡在英将河河堤和库岸水毁工程修复,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大坳水库饮用水源水土保持修复、生态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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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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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联合执法力度,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须及时依据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予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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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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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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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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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联合执法力度,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须及时依据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予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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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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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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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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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联合执法力度,负责本范围内运输剧毒物品、剧毒化学品车辆的通行管理,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治安管理以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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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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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在英将乡设立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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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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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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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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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长年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环境生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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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预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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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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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移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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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支持英将乡全面推广有机稻、有机蔬菜种植和发展绿色加工业,并给予技术、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英将乡美丽集镇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库区村民异地搬迁、撤并村庄,实现库区“生态、生活、生产”融合发展,对库区后靠移民的生活生产要多给予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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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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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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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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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英将乡在水源保护范围内有污染的排水、排气企业要限期全部退出,引进没有水气污染、有规模、有深度加工、有科技含量的大型竹制品加工企业,支持发展绿色加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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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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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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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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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英将乡制定生态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支持英将乡发展生态旅游业,实行“双控”,即:对游客,限数量、实名制、全过程跟踪;对旅游设施,限区域、轻度开发、无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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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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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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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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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英将乡规范餐饮、住宿经营行为,要划区、限量,集中处理污染排放,不得“星星点灯、处处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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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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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将乡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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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严厉打击汇水区域内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本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一律拆除或没收,坚决查处外来人口假冒本地居民在本保护范围内建房行为。②严控所辖区域水库周边建房,水库库岸 800m 范围内建筑物只减不增,不得新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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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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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面根除工业企业污染,切实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乡村旅游,加大水源涵养修复力度。②汇水区域内3000亩农田要全面推广有机稻、有机蔬菜种植,100%禁止使用农药、化肥,全面禁止采伐公益林、生态林,所有村庄要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东阳模式”。③入库河口湿地要在2020年底前动工建设,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④汇水区域内有污染的排水、排气企业要限期全部退出,引进没有水气污染、有规模、有深度加工、有科技含量的大型竹制品加工企业。⑤大坳水库汇水区域内禁止新增开山采矿点,现有合法采矿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审批,引导提前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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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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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将乡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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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响应库区百姓生产生活需求,努力探索库区生态发展新路。实施库区居民“快搬聚居生态富民”工程,稳妥有序推进库区村民异地搬迁、撤并村庄,对一、二级保护区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区沿岸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在所辖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范围,结合美丽集镇建设,规划合适地块集中落户。②大力支持库区生态旅游业。发展生态旅游,必须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区域,并且坚持双控,即:对游客,限数量、实名制、全过程跟踪;对旅游设施,限区域、轻度开发、无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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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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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辖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网(32000米)及终端(38座)建设并投入运营,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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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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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辖区内沿库岸边散养牛羊的专业养殖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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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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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辖区内二级保护区范围42户居民2023年底前搬出,搬迁方案今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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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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