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铅山县司法局职能
【字体:   

主要负责人:周永峰                          职务:司法局党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793-796383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铅山县河口镇信州东路28号

工作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县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动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融合,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 、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警车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服务领导决策等工作。

(二)法治督调研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提出督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工作。接受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负责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本系统综治维稳工作。

(六)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受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和县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并实施国家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工作。

(八)律师公证仲裁股(铅山县县直公职律师办公室)。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监督公证、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证、仲裁机构、公证员、仲裁员和公证、仲裁业务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