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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铅山金融“战疫情·稳增长”的16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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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字20207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铅山金融

“战疫情·稳增长”的16条措施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县银保监组,县内各金融机构:

《关于铅山金融“战疫情·稳增长”的16条措施》已经县

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铅山金融“战疫情·稳增长”的16条措施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0〕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4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金融“战疫情·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金融支持防控疫情、推进开工复工、稳定经济增长提出如下措施:

、加强“战疫情.稳增长”金融服务

1.银行机构坚决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尤其是民营和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出现困难的,银行机构予以展期或续贷,一律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审慎调整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贷款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人行铅山县支行、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按职责分工牵头)

2.积极运用央行专项再贷款金融扶持政策。专项再贷款各承贷银行精准、主动与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对接,以快速度、低利率满足重点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指导江西银行、九江银行驻铅机构重点向省级名单内的企业发放贷款。积极向省发改委、省工信厅争取将铅山县符合专项再贷款条件的企业列入省重点企业名单,争取享受到金融优惠政策扶持。(人行铅山县支行、县发改委、工信委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3.提供财政贴息支持。2020年新增的全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中央财政、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25%给予贴息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县财政局、人行铅山县支行按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4.全力支持县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对全县复工复产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企业等,建立县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库。相关银行主动对接,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应急信贷授信额度,开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随到随批。鼓励小微企业注册、登 录 江 西 省 小 微 客 户 融 资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pbcsurvey.org.cn/ncrhportal)、“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jxfinser.com/),线上提交贷款需求。人行铅山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5.支持重大项目开工和各类企业复工。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对全县重大项目

开工以及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快速便利信贷服务。各银行机构建立服务专班,确保对重大项目以及各类企业发布的融资需求及时响应支持。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水平,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再降0.5个百分点。

6.实施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我县企业复工复产。本县地

方法人银行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涉农、扶贫贷款,均可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同等额度的支农、扶贫、支小再贷款,人民银行实行“随到随办、优先办理”。同时,人民银行创设再贴现“驰援急通车”快捷服务,对重点企业商业票据实行“见票即办、一次办结”,原则上不对贴现企业类型、贴现利率、单张票据金额等设置限制。(人行铅山县支行牵头)

二、维护经济金融平稳有序运行

7.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继续做好“财源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科贷通”业务发挥县中小微企业转贷帮扶基金作用,疫情期间允许暂时转为普惠性转贷基金,按照基准利率执行,增加资金量,简化办理程序,帮助企业妥善化解贷款到期还款困难问题,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应续尽续,避免企业支付高息的“过桥”转贷费用;金融机构需要对企业采取断贷措施的,必须事先向县政府进行报备。(县财政局人行铅山支行按职责分工牵头;县政府金融办、城投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配合

8.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推广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扩大“小微快贷”“微企贷”“纳税e贷”等小微企业线上贷款产品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信易贷”支持,提升疫情期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人行铅山县支行、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按职责分工牵头)

9.开展与疫情相关保险工作。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对全县出口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出运前风险提供保障服务,推广“信保贷”等线上小微企业保单融资专属产品,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县银保监组、相关保险公司、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牵头)

10.充分发挥类金融机构支持作用。疫情期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新发生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减半收取,不超过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融资担保代偿给予风险补偿,并提高代偿容忍度至 10%。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业务优势,酌情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降低或取消抵质押要求,缓收或减免租金、利息。(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牵头)

11.强化外汇服务对接。深入落实国务院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精简外汇账户,提升外汇服务保障。大力推进外汇业务网上办理措施,启动应急机制,指导银行开通外汇业务绿色通道,简化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流程与材料,简化支援疫情外汇捐赠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取消疫情防控外债借用限额,按照“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原则,最大限度保障疫情防控有关用汇需求。(人行铅山县支行牵头)

12.加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四类人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处理,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贴息继续按原合同贷款额度执行,对“四类人员”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免于信用惩戒;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人行铅山支行、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委配合

13.更大力度支持发行企业债券。谋划更多应对疫情和稳定经济增长、适合发行企业债券的好项目,努力扩大企业债券申报核准规模。对相关类别的企业债券实行简化流程、随到随报,允许发行人做出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前补报符合条件相关材料的信用承诺基础上容缺受理。(县发改委牵头;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配合

三、实行特殊时期差异化政施

14.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申请征信异议进行更正。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人行铅山县支行牵头

15.加大金融支持防疫的保障力度。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保障金融支持防疫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按各银行机构在疫情期间的贡献程度,在政府性资源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各银行机构要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防疫信贷管理机制,建立疫情专项信贷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提升不良贷款容忍度。(县财政局、人行铅山县支行、县银保监组按职责分工牵头)

16.建立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铅山县支行、铅山县银保监组及各家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铅山县支行。主要职责协调对接疫情期间地方重大项目资金支持及保障复产复工稳经济的金融支持,用足用活疫期中的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同时,加强协调监督,对全县金融支持防疫工作进行指导督导;设立举报电话,如有银行机构出现随意抽贷、断贷、压贷行为,将从严查处、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人民银行铅山县支行0793-5332125

铅山县银保监组15779938299

          县金融办0793-513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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