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1、各乡镇(中心)、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应报尽报;要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推进,并于2020年10月16日17:00前上报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企业名录账号创建信息表),统一报送至县公车平台邮箱:qsxgcpt@163.com。人员安排应以本单位负责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相关人员为主。
2、各单位填报信息时,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填报要求,统计报告内容要全面完整、数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漏报、错报、瞒报。
3、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全国机关事务数据报送系统http://sjzbgc.ggj.gov.cn/”开展统计报告。电子数据于2020年10月19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同步报送至县行政中心(公车平台)113室。
4、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总协调、总调度,请负责该工作的人员加入铅山县公务用车工作群,各乡镇(中心)、有关单位请注意及时关注群相关信息发布。为有序推进统计报告工作,将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5、统计报告工作部署、政策咨询、数据填报、全国机关事务数据报送系统账号开设、系统操作,联系人:胡媚 5331700。
附件:1、省《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2、企业名录账号创建信息表
3、铅山县公务用车工作群
4、《公务用车统计报告数据报送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管理机构-司级
5、公车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