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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及办公地点、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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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及办公地点、办公时间

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研究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县环境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县范围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乡镇(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处置和预警工作,协调处理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投诉。组织和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与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组织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环境保护试生产核准及“三同时”验收管理。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统一监管,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环境监测制度与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十、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研究与推广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参与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办公地址:江西省铅山县河口镇城西仙岩路中段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793-516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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