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玉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吴玉良同志任铅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指导行政服务股工作;
胡亦崔同志任行政服务股股长(试用期为1年);
罗鹏同志任园区环保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为1年),主持园区环保工作站日常工作;
免去:
吴玉良同志同志的原行政服务股股长职务;
胡亦崔同志的原监测站副站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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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抄 送: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局领导班子成员。
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