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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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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石塘镇人民政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村居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村居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村居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卫生和健康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7、协助搞好城市规划、征地、拆迁等工作。

8、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9、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编制人数小计23,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1,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1,行政在职人数21,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9,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8人。

第二部分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646.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0.8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5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75.4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993.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4.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1646.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0.8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3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4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25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5.2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5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15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万元,较上预算安排减少283.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59万元;农林水支出69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5万元;资本性支出65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4.47万元;对企业补助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215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5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75.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22万元,科学技术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万元,农林水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64.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252万元,资本性支出6.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9.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46万元,增加16.2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石塘镇2023年乡级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石塘镇乡级转移支付

   1)项目概述:石塘镇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临时工工资等支出           

     2)立项依据铅财预【2023】01号

   3)实施主体: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保障石塘镇政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石塘镇政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3.6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29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14.64万元,比上年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42.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团省委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团省委本级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团省委下属职业学院用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团省委及下属事业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团省委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团省委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其它支出(类)其他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团省委本级上年结转用于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培训活动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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