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石塘镇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铅山县石塘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塘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石塘镇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铅山县石塘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石塘镇人民政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村居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村居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村居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卫生和健康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7、协助搞好城市规划、征地、拆迁等工作。
8、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9、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铅山县石塘镇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本级和2个二级单位,编制数51个(其中:行政编制2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8人)。在职人员49人 (其中:行政人员2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8人),退休人员10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9人,事业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石塘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石塘镇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石塘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9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7.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0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36.6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9.6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008.35万元,较上年增加619.1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石塘镇支出预算总额为19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7.14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9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8万元;项目支出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72.2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9.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全减少3.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5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3.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59万元;农林水支出69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3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0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62万元,较上预算安排增加29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6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5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4.47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52万元;其他支出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石塘镇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36.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90.05万元,项目支出4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铅山县石塘镇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9.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46万元,增加16.2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
(九)石塘镇2023年乡级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石塘镇乡级转移支付
1)项目概述:石塘镇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临时工工资等支出
2)立项依据:铅财预【2023】01号
3)实施主体:铅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保障石塘镇政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石塘镇政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石塘镇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3.6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4万元,比上年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辆消防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2.78万元,主要原因是石塘镇本年末安排公车购置。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支出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经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 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反映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不包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