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县统计局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铅山县统计局是铅山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各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铅山县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临时工0人;聘用人员0人;遗属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
第二部分 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3.87万元,较上年增长7.51万元,其中: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25.31万元,较上年增长5.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8.56万元,较上年增长1.8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5.31万元,较上年增长5.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3.87万元,较上年增长7.5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7.87万元,较上年减少2.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与上年持平;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87万元,较上年增加7.5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万元,较上年增长23.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4万元,较上年减少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7.65万元,较上年增长3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2万元,较上年减少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万元,较上年减少32.03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3.87万元,较上年增长7.5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87万元,较上年增加7.51万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6万元,与上年持平;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万元,较上年增长23.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4万元,较上年减少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县统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6万元,减少8%。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县统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比上年增长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领导安排有出国(境)学习考察的计划。
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6年4月取消公务车辆。
第三部分 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团省委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团省委本级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团省委下属职业学院用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团省委及下属事业单位,未实行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团省委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团省委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其它支出(类)其他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团省委本级上年结转用于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培训活动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