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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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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介绍

铅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月29日挂牌成立,办公地址在铅山县河口镇胜利南路72号,是铅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党组书记、局长丁运武,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霖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斌,党组成员黄世英。编制行政人员6人(现到位5人),内设办公室、秘书股、安置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思想权益维护股。铅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事业人员16人,到位12人)和各乡镇(办事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拟订察右前旗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县级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察右前旗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协调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落实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落实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稳信访、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联系电话:0793-5161986

0793-516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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