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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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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铅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铅山县胜利南路72号,电话:0793-5161986,邮编:334500)。

总体情况

2021年铅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7号)的要求。同时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

(二)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我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公开要求,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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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一是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特别是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主动发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及进展情况信息,做到政策、对象认定、补助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逐步规范。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采购清单,规范政府采购成交信息公示。

2.政策解读开展情况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站、微信公共平台等互联网+新媒体开展专题政策解读。县政府网站上设立了政策解读专栏,指定了专人负责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政策及其解读信息转载工作,确保及时、不走样,全年发布解读信2条。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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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0

2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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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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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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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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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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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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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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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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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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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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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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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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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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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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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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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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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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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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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我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离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更新有时不及时,以后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二是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责任意识,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政务公开信息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与网民留言少互动程度不够,服务基层一线的形式较为单一,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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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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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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