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铅山县天柱山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5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10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铅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天柱山乡党政办联系(地址:铅山县天柱山乡高泉村,邮编:334509,电话:0793-5162018,电子邮箱:ysxwbxxk@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乡根据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政府服务手段和领域,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和发布方式,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专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确保我乡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2017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乡党政办负责落实,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网上公开工作,切实把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梳理分析,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我乡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经领导审核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进一步满足了社会需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基础信息,特别是通过对业务信息资源的目录梳理,为信息资源的再整合和构架网上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8条。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过程中,我乡及时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将一批涉及人事、民生、重点项目等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和事关民情民生、社会热点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乡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乡还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度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二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还需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某些内容的公开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四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要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5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通知进行了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铅山县天柱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5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5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7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