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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山乡党委、政府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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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介绍

    天柱山乡党委、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天柱山乡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及分工

    徐邦敏(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洪涛(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垦殖场全面工作

    汪泉(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群、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司法、老干、党史、团委、妇联、统战、民族、工会、宗教、危房改造、农垦工作,兼任葛仙山林场场长、工会主席,联系政协,驻叠石村。

    方海龙(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新农村建设、旅游工作,驻高泉村。

   黄丹(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分管财务、财税、扶贫、移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卫生和健康、电力、邮政,驻浆源村。

    刘少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侯利翠(党委委员、组织员):分管组织、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档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密工作,兼任团委书记,驻高泉村。

    邱贞清(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分管武装、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退伍军人事务、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粮食、招商引资、民政、残联、伦潭水利枢纽工程工作,协管应急处置、政法综治工作,兼任马岭林场场长,驻佛寨村。

    曾传达(人大副主席):协管人大工作分管国土、城建、宅基地管理、环保、文教、体育,驻港口村。

    李钧(副乡长):分管交通、农村清洁工程、工业企业工作、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协管安全生产,驻紫源村。

    江路琦(副乡长):分管办公室、广播电视、公共资源交易站、科技、工商、物价工作,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妇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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