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铅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关于方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经县卫健委党组会研究决定:
方 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信访综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祝全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陈 军同志任财务审计股股长;
周莉莎同志任财务审计股副股长、代理记账中心主任;
梁 侠同志任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股长;
祝燕红、余 娟同志任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副股长;
丁 霞同志任体制改革与药政股股长;
金华伟同志任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股长(主任);
程其慧同志任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副股长(副主任);
郑礼雨同志任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老龄健康股)股长
杨丽英、胡剑红同志任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老龄健康股)副股长;
刘 灏同志任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股(职业健康股)股长;
应 凌同志任组织人事股股长;
王锡才同志任政务服务股股长。
涉及本文之前铅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任命的内设股室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