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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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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

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村(场)、镇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常见多发病,全面落实免疫、消毒、监测、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建档率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

二、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强制免疫是春防集中行动的核心任务,各地要按照“政府组织领导、生产者为责任主体、兽医部门监督指导”的原则和“规模养殖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免疫告知、每月末周补免、免疫申请验收和飞行检查等五项制度,通过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规范使用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承诺书的形式,明确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主体职责。对免疫应激副反应要按规定及时救治、上报。

2.大力开展生物安全提升行动。

    3.大力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

    4.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5.加强培训与宣传引导,增强群防群控水平。

6.大力强化应急管理。

    三、时间安排

    集中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5月10日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5日,各地制定行动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防疫物资调拨等项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3月6日至4月25日,各地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等防控措施。

    3.自查整改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各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漏补缺。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按照《铅山县2020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目标责任通知书》要求,加大防控工作投入,加强物资保障力度,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完成。

 

                                    2020年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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