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铅山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
【字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我局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平、便民;

(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三)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

(四)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第四条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

(三)反映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四)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

第五条  我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负责提供素材,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进行严格的审核制度。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