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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医疗保障经办大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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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公开制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答复前来办事人员咨询的业务事项,并提供相关规范性资料,明确告知办理业务事项时需携带的材料。

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第一位负责接待办事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了解情况或不熟悉业务为由推脱搪塞,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受(办)理,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积极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

   

五、常规事项实行即时服务制。对办理程序简单、条件明确、材料齐全且能够进行事后监控的常规性业务事项,实行当场或当天办理。

六、复杂事项实行承诺服务制。对于办事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研究、协商,以及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当场或当天办理的业务事项,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时间,并按期办理完毕。

七、重要事项实行报告协调服务。对业务经办中的重大问题,受理窗口及时报告大厅负责人,大厅负责人及时向相关科室和局领导汇报,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申办人。

八、业务受理快速通道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制度。各窗口在受理业务时,凡遇到需要加快办理速度的紧急事项,要搞好内部组织协调,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予以解决。

九、承诺提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定窗口或人员对业务承诺的服务事项完成时限进行监督,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承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优质服务制度。在大厅各窗口设立评价按键,由前来办事人员对各窗口进行评议和监督。

十一、三优服务八项守则。三优服务: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八项守则:忠于职守、勤政为民,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洁守纪、办事公道,服务规范、便捷高效,文明接待、答询准确,环境整洁、标识醒目,资料齐备、设施完好,诚信守诺、方便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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