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铅山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铅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铅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本县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订本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制度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文件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本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我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本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本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村)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本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本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本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本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本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本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本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铅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铅山县应急管理局(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无
编制人数小计6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3人,行政在职人数16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4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铅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铅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16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4.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2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8.9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铅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16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4.7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4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1382.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1.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4.09万元,资本性支出608.2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3.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94.2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铅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2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8.9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3.3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0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4万元。项目支出31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7.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25万元,增长8.8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5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安全生产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及事故隐患治理、重点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执法装备配备等项目。
2)立项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铅应急字【2020】50号),《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20】32号),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全面提升我县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铅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议设立。
3)实施主体:铅山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1. 我局负责资金的年度预算和拨付。
2. 铅山县财政局保证预算及时、足额批复。
3. 资金申请使用单位按照财务制度使用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的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按照资金申请用途以及预算使用资金。
4. 县审计局负责对资金申请单位进行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月宣传,治超,预防硫化氢中毒,聘请专家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铅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业务。
公务接待25.5万元,比上年减5.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
公务用车运行42万元,比上年增1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厅新配套两辆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