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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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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铅山县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新办指南……………………………1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延续指南……………………………2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变更指南……………………………3

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办事指南………………………………………4

三、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办事指南………………………5

四、重大危险源备案办事指南………………………………………………6

五、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办事指南……………………………7

六、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事指南…………………8

七、非药品类(二类、三类生产)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办事指南…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新办指南

二、设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办理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四、申报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责任保险的。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线下受理:铅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郭建文13970330962

八、监督投诉电话

0793-521234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延续指南

二、设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办理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四、申报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责任保险的。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线下受理:铅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

线上受理: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郭建文13970330962

八、监督投诉电话

0793-521234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变更指南

二、设立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办理条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四、申报材料

1、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4、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线下受理:铅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线上受理: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郭建文13970330962

八、监督投诉电话

0793-5212345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二、设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4号令)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法律法规。

四、办理条件:

1、符合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负责人应依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已设定为禁放区内的一律不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

6、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不得出现“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零售点;

7、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8、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内不应设置床铺,零售场所与其他房间之间不应有楼梯或洞口相通;

9、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10、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内严禁有明火,不应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且烟花爆竹与采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

11、烟花爆竹零售点、零售店周围点周围25m范围内若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两者之间应有不燃材料实体隔档。

12、零售场所的电线路不应有接头,室内电气线路可采用普通导线穿钢敷设,也可采用有阻燃护套电缆或阻燃型绝缘导线。线路接头处可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lp54的接线盒。

13、不应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不应在店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负责人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5.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线下受理:铅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线上受理: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郭建文13970330962

八、监督投诉电话

0793-5212345

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二、设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三、办理条件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四、申报材料: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线下受理:铅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线上受理: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郭建文13970330962

八、监督投诉电话

0793-5212345

重大危险源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重大危险源备案

二、设立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五、办理条件

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四.申报材料: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线下受理:铅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线上受理: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郭建文13970330962

八、监督投诉电话

0793-5212345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二、设立依据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三、办理条件

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

(十)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十一)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十二)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1、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预核登记书)的复印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4、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5、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的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6、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7、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8、应急救援预案和设立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救护队签的救护协议;

9、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0、相关图纸。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线下受理:铅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线上受理: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郭建文13970330962

八、监督投诉电话

0793-5212345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

二、设立依据

1、《安全生产发》第30条;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第5条。

三、办理条件: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四、申报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读取后归还原件);非法人前来办理须提供委托书一份;

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一份;

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含采矿证)复印件一份;

4、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1份;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1份;

6、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专篇1份。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线下受理:铅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线上受理:

http://171.35.109.244:8004/apianmis-mall/rest/main/tolndexpage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郭建文13970330962

八、监督投诉电话

0793-5212345

非药品类(二类、三类生产)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非药品类(二类、三类生产)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

二、设立依据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第一款“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三、办理条件

1.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第三类的单位。生产、经营品种必须属于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445号)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或者国家安监总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附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及其随之调整公布的种类。

3.有健全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4.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5.企业合法,证照齐全。

6.有准确的产量、销售量等主要流向台帐。

四、申报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4、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线下受理:铅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线上受理:http://yzd.chinasafety.gov.cn/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郭建文13970330962

八、监督投诉电话

0793-5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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