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长寿源银铅矿尾矿库尾矿库
销号的通告
根据《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陈坊乡人民政府提交了《尾矿库销号申请表》等相关销号材料;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尾矿库销号资料进行了审查;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陈坊乡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复核;县人民政府对该库拟销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依规作出予以销号的决定,并印发了《铅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铅山县长寿源银铅矿尾矿库尾矿库销号的决定》(铅府字〔2022〕213号)。销号后,该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用于排放尾矿,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安全监管。
特此通告
铅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