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安办字〔2023〕5号
铅山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5号)文件精神和各级要求,有效落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制,扎实开展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工作和部门重点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全县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予以公告。
铅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