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实施基层应急能力、综合减灾救灾巩固提升行动等两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实施基层应急能力、综合减灾救灾巩固提升行动等两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江西省实施基层应急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江西省实施综合减灾救灾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3月6日

2023年江西省实施基层应急能力

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办发〔2021〕20号)和省应急管理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应急字〔2022〕110号)要求,根据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现就2023年实施基层应急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综合防灾减灾新理念,围绕预测预警预报、防范化解风险、快速应对处置,全面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进一步巩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成效。对照《乡镇(街道)“六有”、行政村(社区)“三有”建设细化标准》(赣应急字〔2022〕63号),按照“乡村自查、县区检查、省市核查”的程序,全面开展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乡镇(街道)“六有”、行政村(社区)“三有”真正到位。

——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完善组织架构,构建协同机制,加快形成多方参与的“大应急”格局。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基层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

——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切实把风险控制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消灭在灾害事故之前。加强风险隐患信息报送,提升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水平。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切实打通预警“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提升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通过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和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加大经费物资保障、加快应急队伍建设等方式,持续提升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

二、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体系

1.完善组织架构。乡镇(街道)要组织基层相关单位、村(居)委会负责人参与应急事务,打造基层党委牵头抓总、行政领导落实推动、基层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的“大应急”格局,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职责清单”,将应急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一张网”,实现安全生产、防灾救灾、消防救援与社会治安、平安建设等工作一体化推进。

2.构建协同机制。促进乡镇(街道)各部门协同参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等工作;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协同机制,打通协商通道,促进层级间应急力量协同。

3.强化指挥调度。完善由乡镇(街道)和功能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负责人、相关工作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统一指挥队伍力量,统一调配装备物资,统筹灾害事故信息接收、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实现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的全程高效指挥调度。

4.强化设施建设。加快基层应急管理站+消防队“站队合一”建设,配齐装备、配强队伍。健全标识体系,完成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阵地、场馆、人员、物资、车辆、装备标识标志的统一。

5.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评价措施,将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部门绩效、安全生产责任制、高质量发展等考核,倒逼基层政府重视应急能力建设。

(二)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6.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隐患排查机制,逐片、逐项、逐点开展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摸清基层风险隐患数量与分布。制定风险隐患、防控责任和整改措施三项清单,明确隐患内容、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实现风险隐患“发现、确认、管控、整改、核销、监督”闭环管理。

7.强化监测预警预报。针对事故灾害发生规律、季节特点等,适时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事故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科学有效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突出做好小尺度、短历时极端灾害天气预警,运用“党建+应急管理”系统、“村村通”应急广播等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和紧急避险信息,切实打通预警“最后一公里”。

8.加强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及时启用本地灾害信息员账号,广泛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帮助灾害信息员掌握灾害风险隐患识别方法和信息快速报送技能。加大宣传激励工作力度,推动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向城市内涝、堤防险情、山洪、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灾情险情拓展,做好成功避险避灾典型案例的发掘、总结和宣传。

(三)进一步提升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

9.加强预案演练评估。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采取实战演练方式,围绕当地主要灾害类型,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突出做好最初半小时响应、先期处置、应急疏散、紧急避险、信息报告等科目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围绕演练目标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0.加强安全知识普及。依托国际减灾日、国家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及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教活动。鼓励乡镇(街道)依托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科普设施,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村(居)民避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11.加大经费物资保障力度。结合当地应急管理特点,健全应急预算制度,将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针对辖区易发多发事故灾害类型,以政府储备、社会储备、单位储备和家庭储备相结合,协议储备、委托储备、季节性储备相补充的方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12.加快应急队伍建设。持续推动乡村两级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依托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积极争取机构编制部门将行政、事业编制向应急管理一线倾斜。整合现有灾害信息员、护林员等网格资源,加强与综治、消防网格员融合,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多员合一”。

三、工作要求与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统筹在省市,责任在县区、重点在乡村,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层级的职责任务,激励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调研,把巩固提升行动与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督导检查,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的重要意义,树立先进典型,发动全民参与,形成广泛关注的舆论氛围。




2023年江西省实施综合减灾救灾

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江西省2023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定《2023年江西省综合减灾救灾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防抗救和能力保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构建减灾委统一协调、各涉灾部门协同应对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

——加快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科学有序推动多灾易灾点和偏远山区救灾物资前置工作。

——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宣传与科普,着力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

1.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各级减灾委协调联络、信息通报、跟踪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更加有力抓好综合统筹,推动有关专委会和部门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日常防治、会商研判、响应启动、重大事项督办等职责任务。

2.坚持关口前移。各级专委会牵头组织相关灾种、领域的灾害预防和治理,做好灾害前期防范应对和相关灾害事件早期处置,做到源头管控、关口前移,做到灭早灭小,确保问题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解决在成灾之前。

(二)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3.开展灾害综合风险会商。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构建涉灾部门、多领域专家参与的会商平台,实现多方参与会商和多源监测预警信息汇集的综合研判。结合季节变化、重大节假日和月末节点,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地震等部门开展会商研判,针对性提出防范应对措施。

4.有效实施风险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应急部门综合优势,健全部门间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吸取“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落实预警发布与各级各类应急响应的联动,实现重大灾害预警“叫应”。市县要加强小尺度、短历时极端灾害临灾预警,健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渠道,确保准确传达到受威胁人群。

5.全面完成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省市县三级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建成省级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基础数据库共建共享共用及更新机制。围绕“两委三部”决策指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安全、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方向,推动普查成果在各行业部门的应用。开展普查工作总结和表彰,做好普查成果归档整理和发布推介。

(三)提升救灾和物资保障水平

6.提升灾害应对能力。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积极争取国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和救灾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提高灾情源头数据质量,确保各类灾情数据精准统计、台账全面、口径一致。优化灾情报送流程,简化程序、流程再造、并联校核、限时审结,确保灾情数据第一时间上报,最大程度发挥灾情数据的时效性。建设好管理好灾害信息员队伍,持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7.扎实开展灾害救助。强化灾后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冬春生活救助,突出受灾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细化救助方案,实行精准救助,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因灾倒损房补助标准,帮助受灾群众开展重建工作。及时编制冬春需救助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冬春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农房保险全面铺开。积极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民生保险政策,为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和基本生活提供更广、更大、更强的保障。

8.加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立足大应急、大救灾需要,推动省级航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综合储备库建设,支持市、县综合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建设。指导多灾易灾地区和偏远乡镇、街道、社区(村)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点,不断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推动全省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有效应用,健全综合应急力量、物资、装备等资源快速调拨、调派机制,实现科学化统筹、信息化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应急物资快速调运联动机制,开辟应急物资调运“绿色通道”,打造应急物资稳定、快速输送系统。

(四)全面夯实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9.加强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积极组织灾害信息报送员完成账号绑定,开展对基层隐患信息报送员的业务培训,推动基层灾害信息报送员掌握灾害风险隐患特征、识别方法和信息快速报送技能,有效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处置隐患信息。加强正面引导激励,建立风险隐患报送奖励机制,做好成功避险避灾典型案例的发掘、总结和宣传。

10.扎实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各地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过程化业务指导,对照创建标准规范,督促创建单位开展隐患排查、预案演练、科普宣传。创新完善核查验收方式,按照“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经市县核查,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可及时提请省减灾办验收,不搞集中验收。全年力争创建不少于3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80个省级示范社区、15个示范乡镇(街道)、1个示范县(区)。指导大余县巩固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成效,确保顺利通过全国首批综合减灾示范县验收。

11.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本地特色的系列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要根据各自职能特点,结合常发易发灾害事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有条件的地区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三、工作要求与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减灾委及其办公室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科学谋划,制定实施方案,分级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各级分担机制,全力支持开展灾害救助、风险防范、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科普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和重要工程推进的综合评估机制,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定期研究,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解决不力、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落实不力、重点隐患风险排查不力、重大灾害应急指挥不力等失职失责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