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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永平镇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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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铅山县永平镇委员会 永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永平镇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

单位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铅山县委办公室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铅山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铅办发〔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将永平镇内设机构调整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永平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后勤服务、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武装、机关内部财务和财产管理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内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才)、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社会工作、群团组织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定永平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永平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永平镇工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贸、旅游、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等工作;负责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统计等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管理服务;协调审计、物价、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永平镇社会事务和民生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负责永平镇民政、教育、体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林业、水利、就业、社保、残疾人权益、退役军人保障等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化建设和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负责安全生产、减灾、抗震救灾等工作。

二、调整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配置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永平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协调派驻部门,推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审批服务;负责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流程,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制定和完善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相关制度;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运行;负责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镇农、林、水、牧、渔产业的技术咨询和指导;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就业创业扶持、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赋权、授权,依法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社会保障、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等行政执法,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三、科学设置人员岗位

根据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调整情况,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现对人员岗位重新调整,切实做到人岗相适。(详见附件1)

四、撤销议事协调机构

根据改革要求,乡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经研究决定,永平镇现有13个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详见附件2),所承担的职责与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回归相应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五、其他事项

除中央有明确要求的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建立健全“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理顺与县直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确保各领域工作有人承接、有机构承担。

附件1:永平镇人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2:永平镇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中共铅山县永平镇委员会

                           永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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