稼轩乡杨某某因2023年3月24日在永平镇范围内违反规定捡拾疫木被永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根据《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永平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3日给予杨某某行政处罚壹仟元。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