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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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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聚焦铅山县“639”行动计划,加快全县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上饶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铅山县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2024-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1.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

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统一购买云产品服务,引导56家L1-L2级企业加快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对帮助企业提档升级至L3的服务商给予1万元每家的奖励。到2025年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深度上云全覆盖、L3级及以上水平全覆盖。

2.支持企业数字化提档升级

依据诊断结果组织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对改造后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等级实现提升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其中,改造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L4、L5、L7、L8级的每家奖励3、5、40、50万元,达到L9级及以上的每家奖励60万元。改造后达到L6级且进入全市前150名的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改造后达到L6级但未进入全市前150名的企业,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的每家奖励20万元,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的每家奖励10万元。  (注:符合省、市“赛马制”奖励条件的,省、市财政另外奖补)

3.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认证

鼓励制造业企业按需优选贯标辅导机构,促进企业转型实施、贯标认证等工作协同联动。对当年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 按照1A、2A、3A分别给予10、15、20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贯标的企业,按认证等级1星、2星、3星分别给予10、15、20万元奖励。

二、积极打造标杆示范

4.鼓励企业争创“数字领航”企业

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争创“数字领航”企业。对当年获批省级“数字领航”的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  (注:省财政另外奖励500万元,市财政另外奖励30万元)

5.支持企业打造“小灯塔”  “数智工厂”

围绕有色金属(金属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支持“链主”企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聚焦产业特点,打造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对当年获批省级“小灯塔”  “数智工厂”的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注:省财政另外奖励100万元,市财政另外奖励10万元)

6.支持企业打造省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

建立标杆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样本。对当年获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以及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注:省级数字化标杆,市财政另外奖励5万元)

7.支持企业打造省级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示范

推动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对当年获批省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场景、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6、1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批省级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按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分别给予5、10、15、20、30万元奖励。  (注: 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市财政另外奖励10万元; 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按三星、四星、五星,市财政另外奖励10、20、30万元)

8.支持企业打造绿色低碳标杆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促进企业“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发展,打造绿色低碳标杆。对当年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省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30、20万元奖励。

9.鼓励企业争创国家标杆示范

鼓励龙头企业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争创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级荣誉。对当年获批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批其他国家级数字化转型领域标杆的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注:省财政另外奖励100万元,市财政另外奖励20万元)

三、加强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

10.支持挖掘“小快轻准”解决方案

支持开发一批模块化、微服务化、精准化、快速化的工业数字化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打造供需对接、全链协同、价值驱动的数字化转型生态。对当年入选省级“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给予每个2万元奖励。

11.支持建设“产业大脑”

支持基于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有色金属(金属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产业大脑”,服务产业集群内企业数字化改造,按照投入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接入“产业大脑”并持续使用两年以上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2万元。

12.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

对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企业节点且标识注册量超过100万的,给予30万元补助。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新增企业节点注册数列全省前十或全市前三的,给予运营商5万元补助。

13.鼓励服务商做优做强

建立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定期发布资源池服务商名录,按服务数量、质量、效能择优选择“年度优秀服务商”,优先采购服务。

14.鼓励打造“数字诊所”

遴选优质服务商开展“把脉问诊”服务,常态化保持5人以上的数字专员队伍,  “一企一档”形成个性化深度诊断报告,诊断服务采购费用不超过200万元。研制数字化转型政策方案及经验做法,智库支撑服务按2年采购,每年费用不超过50万元。

四、完善数字化转型发展生态

1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5G应用

鼓励园区进行5G专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扩大5G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实现县城、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5G信号全覆盖。对于提前完成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给予一定奖励。

对获得5G扬帆优秀案例的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 对获得5G绽放杯全国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8、6万元奖励; 对获得5G绽放杯全国优秀奖及省级一等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16.促进产业集群转型

充分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头雁效应”,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等费用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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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集群内创新型企业培育与数字化转型,对通过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17.鼓励金融创新服务

鼓励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设立数字化转型专项金融产品,解决转型企业启动资金和持续投入问题,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

18.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鼓励数字化转型人才引进和培养,对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按照铅山县人才引育政策给予奖励。建设有色金属等产业的数字化线上培训平台,构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培训,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工业互联网技术技能人才。

五、附则

本措施支持对象为在铅山县注册、纳税且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参与铅山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服务单位。

本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单个企业年度获得奖补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该年度对铅山县的经济贡献。

同一企业同时获批省级“数字领航”“小灯塔”“数智工厂”“智能工厂/数字车间”  “数字化转型标杆”的,按最高一档奖补,但上述示范标杆奖励可与提档升级奖励同时享受。

本措施中企业数字化等级参考《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南》。《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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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数字经济发展监测评价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同步废止。

本措施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4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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