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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严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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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严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铅山县永平镇铜矿主干道52栋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铅房权证铅字第31310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顺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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