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发公告
权利人陈建兴位于铅山县汪二镇火田村的土地使用权证:铅国用(2010)第123号遗失,现申请作废。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何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将由登记中心予以注销。
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