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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发公告(陈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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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发公告


权利人陈建兴位于铅山县汪二镇火田村的土地使用权证:铅国用(2010)第123号遗失,现申请作废。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何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将由登记中心予以注销。


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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