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发公告
权利人胡兴、莫廷敏位于铅山县河口镇城东峰顶山路99号鑫硕·滨江首府1栋1单元601室的不动产权证:赣2021铅山县0001447号遗失,现申请作废。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何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将由登记中心予以注销。
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