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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发公告(胡美鸾、张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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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发公告


    权利人胡美鸾、张宗明位于铅山县河口镇城南街劳动服务公司第一栋的不动产权证:330545号遗失,现申请作废。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何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将由登记中心予以注销。



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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