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稼轩乡人民政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铅山县稼轩乡八都村的不动产权证:铅国用(92)字第070720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稼轩乡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