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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发公告(稼轩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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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稼轩乡人民政府位于铅山县稼轩乡八都村的不动产权证:铅国用(92)字第070720003号遗失,现申请作废。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何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将由登记中心予以注销。



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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