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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春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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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春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9 12:39:00    |        |    点击数: 228

饶国土资党字[2016]112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党委)、德兴市矿产黄金管理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上饶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春义同志任横峰县国土资源局(横峰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免去其横峰县国土资源局(横峰县不动产登记局)纪检组长职务;

张晓勇同志任横峰县国土资源局(横峰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免去其横峰县国土资源局(横峰县不动产登记局)总规划师职务;

叶  屏同志任横峰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细辉同志聘任为铅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桂英同志任弋阳县国土资源局(弋阳县不动产登记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弋阳县国土资源局(弋阳县不动产登记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张靓斌同志任弋阳县土地征收征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12月13日起计算。

解聘:

杨维松同志的铅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徐迎春同志的铅山县国土资源局河口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冬金同志的铅山县国土资源局鹅湖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骆  飞同志的横峰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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