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领导: |
局长:朱国庆 |
| 副局长:詹永跃 刘美娟 |
| 地址: |
铅山县河口镇 |
| 邮编: |
334500 |
| 电话: |
5332262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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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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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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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调整: |
(一)划入的职能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职能;
2、新增加的医疗保险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原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职能,交由县安全生产监督局承担。
2、原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矿山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县卫生局承担。
3、原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职能,交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三)转变的职能
1、不再下达专业技术职务指标。
2、不再对企业招工进行审批或备案,改为依照劳动力市场管理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管理。
3、不再审核新建国有企业定员标准,改为重点调控这些企业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
4、不再制定企业职工奖惩方面的行政规章,改为制定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作为企业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处理劳动关系的依据。
5、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拟定工作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
| 主要职责: |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所赋予的职责,研究拟定贯彻实施方案或意见,对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二)加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统筹管理全县人才资源、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规划和指导全县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负责全县人事代理、人事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建立、完善全县人才与劳动力流动机制;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跨行业、跨地区职工的调配工作。负责协调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三)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配套法规,制定本县的实施办法,并对全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具体指导。
(四)综合管理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督促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政策和职工奖惩法规的落实,负责劳动监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批上报工作,对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行综合规划与管理。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福利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对全县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福利保险和离退休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培训,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评工作,对全县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富余人员和技工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综合管理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和宣传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有关事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 内设机构: |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政研室)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文秘、信访、信息、宣传、调研、文书档案和印鉴的管理;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以及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办理本局及全系统职工调配、干部任免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局党务工作、机关自身建设、安全保卫、保密、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任免、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和录(聘)用人员计划;管理、指导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聘)用工作;负责实施职位分类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的实施细则,承办全县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的审核和拟定非领导职务人员任职条件的审查以及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审批和全县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的审批工作;制定国家公务员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和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编制和下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进行宏观调控,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政策、法规、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和干部、工资的年报统计与综合分析;负责实施国家公务员回避等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管理人才交流、人事仲裁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三)专业技术职称股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实施细则;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与管理工作。
(四)劳动保障与监察股
贯彻执行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统筹管理和规划全县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招用职工的招工备案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关系的调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部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行为的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负责集体上访和罢工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事件的处理、收集和上报;负责职工流通调配、政策性安置和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实施富余职工的安置政策,指导新建企业编制定员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部门关于企业和职工收入分配政策及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动态调控的弹性劳动工资计划,指导企业做好工资基金管理,组织对《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落实和做好企业内部分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险福利政策、法规,对企业职工因工、因病致残进行鉴定;综合管理全县职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劳动管理站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县纪检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
铅山县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铅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