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二镇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汪二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汪二镇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汪二镇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汪二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铅山县汪二镇主要职责是:1、促进经济发展。2、加强社会管理。3、搞好公共服务。4、维护社会稳定。5、巩固基层政权.
二、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经济发展; 2、脱贫攻坚;3、建设美丽乡村、民生工程。3、平安建设。4、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汪二镇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本级单位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91人,其中:在职人数44人,包括行政人员3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7人;临时工22人;聘用人员4人;遗属3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
第二部分 汪二镇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汪二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706.62万元,较上年增加9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8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954.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汪二镇支出预算总额为1706.6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5.92万元,较上年增加267.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6.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130.7万元,较上年减少176.78万。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76万元,较上年增加197.54万元;公共安全支0出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6万元,较上年减少193.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3.91万元,较上年增加4.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36万元,较上年增加12.92万元;农林水支出832.15万元,较上年增加99.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万元,较上年增加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增长0.5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7.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资本性支出296.56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其他支出462.17万元,较上年增长0.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汪二镇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06.62万元,较上年减少91.3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5.92万元,项目支出1130.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75.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67.7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无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 个(部门预算中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 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汪二镇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4.4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8.7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安排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36.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4万元。
第三部分 汪二镇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团省委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团省委本级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团省委下属职业学院用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团省委及下属事业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团省委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团省委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其它支出(类)其他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团省委本级上年结转用于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培训活动的支出项目。